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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业限制协议

使用贵公司信笺、由公司和员工签署的协议,按工作类型、地域和最长两年的期限(第 10 条)限制员工在合同终止后从事竞争性工作,提供 PDF 或 DOCX 格式,以英文出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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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
信函内容

第 10(1) 条仅在员工的工作使其能够了解雇主的客户或接触其工作秘密时,才允许作出此项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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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署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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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工具撰写公司与员工之间、由双方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。协议写明员工的工作为何需要作出此项承诺、员工不得从事竞争的工作类型、合同终止后的地域和期限、可选的承诺对价,以及法律规定该承诺不适用的情形。期限超过两年的,本页面不予生成。

第 10 条允许的范围

依照关于规范劳动关系的 2021 年第 33 号联邦法令(Federal Decree-Law No. 33 of 2021)第 10(1) 条,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使其能够了解雇主的客户或接触其工作秘密的,雇主可以要求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不与雇主竞争,也不参与同一行业的任何竞争项目,但该要求须在时间、地域和工作类型上加以限定,并以保护正当商业利益所必需的范围为限。竞业限制期限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。

2022 年第 1 号内阁决议(Cabinet Resolution No. 1 of 2022)第 12(1) 条补充规定,该条款须写明地域范围、期限(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)以及工作性质。未能友好解决的争议由法院审理,所主张损害的举证责任由雇主承担(第 12(2) 条)。因此,法院是否执行该承诺,取决于上述限制和具体事实。

承诺不适用的情形

依照第 10(2) 条,雇主违反本法令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,该要求即告无效。依照 2022 年第 1 号内阁决议第 12(3) 条,合同终止的原因可归咎于雇主或其违反法定或合同义务的,该条款不适用。

依照第 12(5) 条,劳动者或新雇主经原雇主书面同意,向原雇主支付不超过最后一份合同约定的三个月工资的补偿的,或合同在试用期内终止的,劳动者免除该承诺。第 12(5)(c) 条还规定了由部长决议确定的职业类别;协议未列出这些类别。双方也可以书面约定不适用该条款(第 12(4) 条)。协议会打印上述例外情形。

常见问题

在阿联酋,竞业限制最长可以多久?

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两年(2021 年第 33 号联邦法令第 10(1) 条;2022 年第 1 号内阁决议第 12(1) 条)。

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,竞业限制还适用吗?

不适用。2022 年第 1 号内阁决议第 12(5)(b) 条规定,合同在试用期内终止的,劳动者免除该条款。

雇主必须为该承诺支付对价吗?

第 10 条和第 12 条都未要求支付对价。如双方约定,协议中有一行可选填写。

我填写的信息会被保存吗?

不会。生成时,您填写的内容会发送到我们的文件服务,该服务返回完成的文件,不保存任何内容。完整的逐字段数据流向已在隐私声明中公布。